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丰 富路17号,法医专业实验室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宁双路22号。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,依法成立的 司法鉴定机构。目前中心经司法厅许可开展的鉴定业务 覆盖:法医临床鉴定、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物证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、文书鉴定、痕迹鉴定,声像资料鉴定 电子数据鉴定,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0余人,办公场所面 积达2250余平方米,其中实验室面积达600余平方米: 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千万余元。 2018年5月,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(CNAS)的认可,同时通过了江苏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的资质认定,并获得《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》 和《CMA资质认定证书》。中心始终坚持“客观独立 科学严谨、公正准确、规范求实”的质量方针,树立长 远发展的意识,致力于培养专业的技术队伍,打造优秀 的企业文化,塑造良好的服务形象,全面提升综合实 力,为政法机关、有关部门和案件当事人的鉴定委托提 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。
司法鉴定执业范围
法医临床鉴定、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物证鉴定、法医毒物鉴定、文书鉴定、痕迹鉴定、声像资料鉴定、电子数据鉴定
一、法医临床鉴定项目包括:
人体损伤程度鉴定、伤残程度评定、伤病关系鉴定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、劳动能力鉴定、诈病及诈伤鉴定、医疗纠纷鉴定、活体年龄(骨龄)鉴定、听觉功能评定、视觉功能评定、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、医疗费合理性评定、后期医疗费评定、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、“三期”(误工、护理、营养时限)评定、治疗时限评定等。
二、法医病理鉴定项目包括:
尸表检验(早期、晚期)、尸体解剖(早期、晚期)、生前伤死后伤鉴别、死亡原因鉴定、死亡方式鉴定、死亡时间推断、致伤(死)物推断、器官组织学检查与鉴定、病理组织切片检查、特殊染色技术、尸体X光检验、法医现场勘查、尸骨个体识别、人类学骨龄鉴定等。
三、法医物证鉴定项目包括:
亲权鉴定(确认亲生血缘关系,为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《户口申报》等提供依据);DNA个体识别(检材与被鉴定人同一性认定);全同胞(具有相同生物学父亲和母亲的同胞关系)鉴定;复杂疑难的亲缘关系鉴定等(父系或母系家族关系鉴定等)。
四、法医毒物鉴定项目包括:
人体体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、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检测、毛发中滥用药物定性分析、毒物及毒品定性分析(体外、部分)、常见挥发性毒物分析、常见有机毒物分析、常见无机毒物分析、常见动、植物有毒成分分析等。
五、文书鉴定项目包括:
笔迹鉴定、印章印文鉴定、印刷文件同一性、同源性鉴定、文件制作方法鉴定、印刷机具鉴定、文书形成时间鉴定、朱墨或文字时序鉴定、变造文件鉴定、污损文件鉴定、证件、证书、票据真伪鉴定、字迹压痕显现、文书物质材料鉴定等。
六、痕迹鉴定项目包括:
手印捺印、手印鉴定、足迹鉴定、工具痕迹鉴定、整体分离痕迹鉴定、枪弹痕迹鉴定、钥匙痕迹鉴定、纺织品痕迹鉴定、物体破裂痕迹鉴定、痕迹显现、交通事故痕迹鉴定、事故车辆痕迹鉴定、事故车辆安全性能鉴定、事故车辆种类鉴定、车速鉴定、驾乘人员认定、轮胎爆胎鉴定、轮胎胎纹印痕鉴定、冷光源鉴定、金属冲刻字迹显现鉴定等。
七、声像资料鉴定项目包括:
录音资料中话语者同一认定、录音资料辨识、录音资料真实性完整性鉴定、录音资料降噪处理、语音分析检验、录音器材检验、录像资料同一性认定、录像资料辨识、录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、录像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、图片资料的同一性认定、图片资料辨识、图片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鉴定、人像及物像鉴定、音像制品同源性鉴定、电子监控系统车辆号牌鉴定等。
八、电子数据鉴定项目包括:
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、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、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、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。
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
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,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(司法鉴定许可证号:320114021),是独立于公检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鉴定机构,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,为公检法司所认可。目前已核定开展的鉴定业务有:法医临床鉴定、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毒物鉴定、法医物证鉴定、文书鉴定、痕迹鉴定,声像资料鉴定、电子数据鉴定。其中DNA(亲子鉴定、亲权鉴定等)、笔迹、指纹、道路交通事故技术、声纹同一性、语音资料和录音文件的分析处理及真实性、视频图像的分析处理及原始性和真实性、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、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、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、电子数据相似性鉴定。等鉴定位居行业前沿领域。